随着当今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武汉这样发展的城市,各种公共设施像高压电线,修建铁路等有可能会占用农田,这直接损害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但在遇到这些征地的情况是农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要清楚武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了?
一、武汉农村征地标准一般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总之,有关武汉征地补偿新标准对我们最有用的内容就是上面那些了,但是在现实中,有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并没有量化的的标准,所以在确定相应的补偿数额是还是和利益相关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就不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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