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在茶余饭后谈论的都是征地补偿的一些问题,因为毕竟这是跟自己的实际生活最为贴切的问题,也是关系到自己最根本,最切身利益的问题。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知道。湖南桃江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按《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2007〕4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中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益政发〔2011〕11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有关补偿标准的通知》(益政发〔2008〕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
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的征收,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荒山、荒地(其他草地)的征收,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的30%。
二、办理
(一)收费程序
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
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首先,小编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的是湖南桃江新征收土地补偿的费用总共包括两个项目,第一个项目就是安置补偿的费用,第二个项目就是土地补偿的费用。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了具体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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