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类区片范围:城郊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1608元/亩;旱地/园地:55804元/亩;林地:2790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3951元/亩
2、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5968元/亩;旱地/园地:42984元/亩;林地:2149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0746元/亩
3、三类区片范围: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4898元/亩;旱地/园地:37449元/亩;林地:18724.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9362.25元/亩
4、四类区片范围: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150元/亩;旱地/园地:26575元/亩;林地:13287.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643.75元/亩
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优先进行农业安置,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三、征地拆迁安置原则是什么?
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
综上所述,平遥县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每2到3年调整一次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最新政策,补偿标准分为4级,对应不同的土地片区。最高补偿标准是11万每亩地。这个补偿标准包括的是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款。农民在土地上种植高价值作物的,还可以获得额外青苗费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