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一般是用于公共建设,征地的同时当然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这个补偿金额是多少呢?事实上,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可能面临征地的朋友们,一定要关注关于补偿标准的最新政策消息,今天小编给您带来的是新昌征地补偿标准。
自2014年7月1日起,浙江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
根据浙江省政府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2014年7月1日起, 新昌县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不低于4.5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不低于2.3万元/亩。
各市、县(市、区)政府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订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政策,免费为被征地农民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被征地农民经就业培训后仍未能就业,生活确有困难的,市、县(市、区)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新土征地告[2017]26号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01月10日批准的《新昌县2016年度计划第八批次建设用地》(浙土字(330624)A[2016]-0006号),同意该项目土地征收。我局经对被征地村的补偿登记进行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部令第10号)以及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政策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新昌县东茗乡下岩贝村(东茗乡下岩贝村2016-1号地块)。
二、建设项目征地面积:0.0164公顷。
三、应安置农业人口数:0人。
四、土地地类:水田0.00公顷,旱地0.00公顷,园地0.00公顷,林地0.0096公顷,农田水利用地0.0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公顷,建设用地0.00公顷,未利用地 0.0068 公顷。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补偿费的标准按《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昌县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新政发【2014】4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耕地、园地、建设用地等补偿安置标准是67.5万元∕公顷,林地、未利用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是34.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合计补偿安置总金额为0.5658万元;支付对象为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财政拨付。
六、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与办法:集体留用地、货币安置与养老保障相结合的方式。
七、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在征地报批前通过书面送达、公开张贴征地听证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并征求了被征地村和有关土地权利人的意见。本次公告后,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还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2月9日前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送达新昌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徐鑫莲 联系电话:86233203)
八、本方案经公告后,报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争议,不影响被征土地的组织实施,但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协调或按规定程序向裁决机关申请裁决。
以上就是新昌征地补偿标准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今政府办事透明度越来越高,普通公民都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知晓政府的政策信息,对于可能面临征地的朋友,一定要关注政府的官方通知,不要盲目听信传言,有任何问题,也应该第一时间与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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