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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平罗县当地的用地单位来说,他们征收土的时候,相应的会因为农村的土地被征用而对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支付相应的土地赔偿费,这样也促进和符合国家的土地资源科学持续利用的理念,具体的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由罗平县当地的市县政府颁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年人均收入的水平等等其他指标,来调整征地补偿的数额。那么平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可以查看下文内容。

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

第十七条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按照《关于发布〈平罗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发〔2016〕70号)规定执行。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第十八条 被征收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原则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的规定,只对一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进行房屋置换,其它只进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房屋面积以2005年航空影像图测量的面积为准。被拆迁房屋实行房地合一的补偿方式。

第十九条 拆迁安置补偿实行宅基地置换结合货币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形式进行。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选择具体补偿安置形式。

第二十条 宅基地置换是指被征收人《集体土地使用证》中载明的宅基地面积,通过产权调换系数折算后的安置房面积与被拆迁房屋结构差价、补偿金额折算后的面积之和为安置房面积。被拆迁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不予补偿。已经办理批建手续,没有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宅基地置换房屋系数、标准:被征收人使用的宅基地面积以法定的0.4亩(270㎡)置换安置房,多占面积不予补偿。置换系数为1:0.6。庭院经济用地补偿面积每户不得超过0.27亩(180㎡),宅基地面积、庭院经济用地面积分别低于0.4亩和0.27亩按实际丈量面积进行计算,按平政发〔2010〕70号文件规定执行。庭院经济用地上的住房不予补偿,只对经济作物及附属设施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用于产权置换房屋内的水、电、暖、地面、墙面、门窗、灯具、洁具等设施齐全。由建设单位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销售不动产发票,被征收人据此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货币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是指折算后确定的安置房面积乘以安置房均价后的金额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费、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费、圈舍、棚等补偿费。

1、临时安置过渡期为18个月,每人每月100元(以上年度12月31日前户口簿登记人口为准)。

2、采取宅基地置换结合货币补偿方式的两次搬家费每次600元;货币补偿一次性600元。

3、集体土地上住房用于营业、生产加工的,经营年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费按房屋补偿总价的6%计算。

4、圈舍、棚等补偿按实际现状确定。

第二十三条 结构差价补偿标准:按房屋面积计算,砖土木结构30—50元∕平方米(指一面、两面砖);砖木结构180—28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250—350元∕平方米。

四、拆迁安置标准

第二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每年三月份以前公布本年度安置房价格,房屋拆迁补偿每平方米按本年度安置房均价计算。

第二十六条 对被征收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安置。以当年安置房价格为准

(二)被征收人按照安置房面积与折算出置换面积的差额部分互找差价,多退少补。折算面积置换安置房面积后剩余面积小于安置房户型设计面积50%的,按当年安置房平均价格进行货币补偿,不再置换安置房;超出安置房户型设计面积50%以上的,可再置换一套安置房,不足面积按安置房楼层价格的150%购买。

五、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关镇。平均补偿标准:37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崇岗镇。平均补偿标准:32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黄渠桥镇、高庄乡、宝丰镇、头闸镇、渠口乡、灵沙乡、通伏乡、姚伏镇。平均补偿标准:3540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高仁乡、红崖子乡、陶乐镇。平均补偿标准:33600元/亩。

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为保护农民权益的标准,符合国家征地标准,依法对土地征收的精神,虽然征收了农民的土地,但也有承担了这个责任金星路土地 补偿,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至少不会降低。对土地利用较好,罗平县当地的获益也大,所以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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