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学校拆迁安置有补偿吗?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拆迁中需要考虑农村教育资源稀缺
现在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但实际上,总的来说,农村的教育资源整体还是比较稀缺,学校数量也远远比城市少。很多村子只有一个学校,甚至好几个村子合用一个学校。因此,在拆迁农村学校的时候,应该考虑这些实际问题。如,拆迁学校是用来再建更大更好的学校,这样就只是一个学校搬迁的问题。但如果是把学校拆迁用做其他用途,而使得原本稀缺的学校资源变得更加稀缺,这就需要重新慎重考虑了。学校还不比其他的地方,拆迁后,应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还有所有老师的安置和归属问题。
三、被拆迁方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及时签署征地赔偿合同。因为征地赔偿合同,是我们以后拿到赔偿安置的法律依据,先拆迁后赔偿是不被允许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看赔偿协议另一方是谁,因为这个直接牵涉到今后可不可以拿到赔偿的问题。一般而言没有主体资格的就一定不要签字,例如:村民委员会、拆迁办、土地征用拆迁项目部等,因为他们不是法定代表人。
同时,要审核赔偿协议的内容。赔偿协议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协议,协议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重中之重内容必须要写清楚,例如:赔偿金额、赔偿内容、具体明细、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合同违约事项等,有回迁房的也要标明回迁房的回迁地点、适用面积、隶属于土地用途等等。
因此,关于农村学校拆迁安置问题,需要当地政府,根据拆迁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拆迁安置赔偿政策以及统一的赔偿标准。被拆迁方也应当注意及时和合法的主体签订合理合法的征地赔偿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公民与谁签征地补偿协议?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征收土地安置补偿协议书应该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