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事海商案件为什么适用关于海上运输的规定的相关问题,大家只要正确理解了海上运输规定的适用范围以及正确定位海事海商案件就会明白相关的原因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帮助。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简称海事案件),泛指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涉及船舶的,或者在航运、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非合同关系的人身、财产权益损害所提起的民事诉讼.
海商合同纠纷案件(简称海商案件),泛指基于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及其港口进行民商事活动的协议发生争议所提起的诉讼.
其他海事纠纷案件,泛指法律规定由海事法院受理的,不能归类或简单归类于海事侵权纠纷或者海商合同纠纷的案件,其中包括了海事保全案件,海事特别程序案件等.
海事执行案件,泛指申请执行海事裁判文书、海事仲裁裁决书、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
1、如何理解《海商法》关于海上运输规定的适用范围?
答:《海商法》第四章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应当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海商法》第五章关于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国际海上旅客运输的法律关系,也适用于国内沿海港口之间的海上旅客运输,包括位于江河、湖泊内的一港经海路至另一海港的直达旅客运输。
2、如何理解1969年《油污公约》第4条规定的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
答:根据我国加入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两船或者多船均溢出或者排放油类因而造成损害时,所有有关船舶的所有人,除依照公约规定免责的,均应对不能合理划分的损害负连带责任。
3、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应如何适用法律?
答:依照《海商法》的规定,国际多式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害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该有关法律无法查明或者没有规定的,适用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我国的相关法律。
4、如何理解《海商法》规定的海难救助的适用范围?
答:《海商法》第九章“海难救助”的规定不适用于船长、船员对遇险的本船及船上人员、旅客、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救助。
综上所述,关于海事海商案件为什么适用关于海上运输的相关规定的原因,小编从上述资料当中已经为大家解释了相关原因,至与根据这些原因我们为什么要准确定位他的案件管些权问题是涉及到其他问题了,关于这一问题的话,如果大家还是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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