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络技术的发达,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事件也越来越多,各种手段也应有尽有,让人防不胜防。遇到网络诈骗的话,如果诈骗钱财较少,很多人会选择忍气吞声,或者自己通过一些办法来减少损失。那如果诈骗钱财较大的话,就构成犯罪了,需要受到刑事处罚的。那么诈骗多少钱形成网络诈骗罪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3、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网络诈骗是诈骗的一种手段,诈骗三千元以上即达到立案标准,构成诈骗罪;当然,这只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基准数额,低于三千元的按治安案件处理。至于诈骗多少钱形成网络诈骗罪,在法律规定的标准内根据经济发展情况来确定,具体咨询当地相关机构。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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