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的手段是越来越多,有的朋友在进行淘宝购物的时候,因为一些钓鱼软件,导致在购物的时候上当受骗,造成钱财损失。在遭受到损失以后,淘宝网络诈骗赔偿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大家都希望能够得到一定的弥补,但是对于网络诈骗的赔偿是比较困难的,在正规的网站购物,相对是比较安全,但是一些不正规的网站购物就不能保证安全了,但是如果真的事在淘宝购物遭受损失该如何进行赔偿,可以到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淘宝网络诈骗赔偿如何进行
1、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2、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
网络诈骗与普通诈骗一样达到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应当立案侦查,不同地区标准有所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网络诈骗金额不论多少,都构成诈骗。网络诈骗金额3000元构成诈骗罪;小于3000元的治安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淘宝是大家常用的购物网站,大家对于淘宝网络诈骗赔偿也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网络诈骗的手段很多,淘宝购物就是不发分子常用的手段之一。对于在淘宝网站的购物损失,大家可以依法申请赔偿。对于一些不正规的网站,遭受到损失以后,就很难得到赔偿,因此,小编也要提醒大家要到正规的网站进行购物,以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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