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公布,目前有十名在逃的网络诈骗犯,其中浙江网络诈骗通缉犯共计有一名。网络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参与网络诈骗活动,最终必将害人害己,大家一定不要为了一点点眼前利益而去参与网络诈骗活动,违法犯罪。
浙江在线金华4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通讯员首席编辑)4月10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十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案件侦办范围涉及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犯罪嫌疑人共计十人现在逃。
浙江警方表示,十名在逃人员中唯一一名女性吴某因涉嫌在金华**实施网络诈骗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追逃。
据**警方介绍,2013年4月3日,当地一家企业负责人报警称公司财务人员于4月2日当天遭受网络诈骗,600万元经营款被卷走。
警方调查发现,4月2日当天,犯罪分子事先盗取了该企业负责人的QQ,并通过QQ向公司财务人员发信息,称急需转账600万元用于投资周转。
“当地很多企业都是家族式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是亲属关系,资金上相互周转、借贷也是常有的事。”一位熟知案情的民警告诉记者,正因为如此,个别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容易放松警惕,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核实,中了骗子的“圈套”。
接警后,**警方查询银行转账、取款记录获悉,仍有390万元未被取走,于是立即启动诈骗防范机制,对这笔款项进行了冻结。
据悉,此次被公安部上网通缉的吴某,户籍在广西**县,正是该案中负责取款的嫌疑人。截至目前,已有6名涉案团伙分子被**警方抓获并依法处置。
近几年,各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2015年以来,**市公安局共打掉典型网络诈骗犯罪3人以上团伙11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1名,其中逮捕或起诉27名,追赃133.2万元。
为了最大限度追回受害民众损失,当地公安机关与各金融单位密切联动,建立银行查询、紧急止付快速通道。“一旦发现有可疑款项经由银行系统转账,我们会第一时间对该款项进行冻结保护。”永康公安刑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仅2015年,**警方联合各银行止损共计360.4万元。
犯罪嫌疑人吴某涉嫌在金华**实施网络诈骗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追逃。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目前,浙江网络诈骗通缉犯涉嫌网络诈骗,已经被浙江公安机关追捕。骗子往往是利用被骗人的心理,使得大家的心中有所放松警惕,在没有经过信息核实之前,上了骗子的当,被骗钱财。大家如果收到一些网络诈骗电话、短信什么的,一定要及时报警。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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