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国家的管辖范围内,公民享有应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应尽的义务。当您成立一家公司或者在企业上班时,您都属于纳税人,并在固定的时间缴纳相应的税务。同时您如果是行政人员,有权对相关的行政机构或者行政人员提出行政复议,那么您知道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前须缴清税款吗?
纳税人,你了解行政复议吗?作为一个并不普遍的话题,相信许多人都没听说过行政复议,更别提知道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了。
但是当你真的需要它的帮助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时间内进行行政复议,按照什么程序来申请行政复议。否则的话,只能有心办不成事,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一、税屋提示——
1、纳税人因纳税争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3、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做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纳税人在申请复议前是否要缴清税款、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关于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前须缴清税款的主要内容。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在行政复议前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在依次进行申请行政复议程序。同时纳税人必须得到税务机关确认在两个月之内提出行政复议,否则预期提出的要求将视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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