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对犯有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作出的具体的行政制裁措施。其直接结果是确定环境行政责任,包括罚款、
一.环保处罚金能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1. 根据以下文件规定,凡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要对发生的业务进行判定。对罚款不能一律对待。要看性质。
2. 国税发[2000]84号第六条规定: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以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一) 贿赂等非法支出; (二)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 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第五十六条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3. 国税发[1997]191号第二条规定:关于逾期还款加收罚息处理问题 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相关规定:“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因此,环保局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在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中,是不能扣除环保处罚金的,因为环保处罚金是国家环保局对企业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如果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当中进行了抵扣,那不就相当于没罚吗,那企业日后不是还会继续放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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