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调查回避行政法规定是什么?

一、调查回避行政法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的申请,法庭可以依法当庭驳回。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二、行政诉讼都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

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认为案件的审理人员或者是书记员与案件的审理有利害关系,都是可以申请回避的,通常情况下,法院根据审查的情况会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延伸阅读:

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律师辩护回避需不需要?

刑事诉讼法回避复议的有哪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调查回避行政法规定是什么?  行政法  行政法词条  回避  回避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调查  调查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后多久提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后多长时间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后15天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