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公告时间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期限是60天,强制执行之前会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送达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书面送达、邮寄送达、转送达、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适用于联系不到被执行人,也没有被执行人的地址的情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
2、陈述和申辩 ;
3、制作执行决定书 ;
4、送达 ;
5、 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
二、哪些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三、行政执法的特征
1、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2、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3、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4、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5、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
6、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强制行政机构,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通知,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如这类人员拒不履行的,应积极的采取相应的强制处罚措施,对这类人员的财产、营业执照、工商执照、行政拘留,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