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号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
侵犯名称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企业名称(商号)权是经核准登记的国内企业对其企业名称在核准登记的区域内享有的专用权利和外国企业依据国际条约在我国境内享有的权利。
二、企业名称权起纠纷了可以起诉吗
1、行政登记程序排斥民事诉讼
该观点主要兴起于上个世纪90年代,目前在一些落后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然持这种观点。即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是经行政程序获得的民事权利,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体现,争议解决只能经行政复议程序或相应的行政诉讼。
2、行政程序前置纠纷解决
该观点主要兴起于2000年左右的一段时间内。即,权利人首先应当提起行政复议程序,行政程序终结或行政机关一段时间内未处理的,权利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8】65号)明确提出了这种观点。
3、民事诉讼不受行政程序影响,企业名称权冲突案件具有天然的可诉性。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持这种观点。
三、前司法及政策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原告以他人企业名称与其在先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中指出,有工商登记等的合法形式,但实体上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既不需要以行政处理为前置条件,也不应当因行政处理而中止诉讼。
企业名称是通过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有人侵犯可以如果不想麻烦的情况下,可以先找对方进行协商让对方停止侵权,然后恢复商号权,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延伸阅读:
商号权的侵犯条件是什么?
商号权的界定是怎样的
商号权的保护期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