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打一场民事诉讼多少钱?
一场民事诉讼的诉讼费要根据原告的诉求确定,收费标准并不是统一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其实,打民事官司的话也不是说只产生受理费,除了案件的受理费之外,起诉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调查取证,还有请律师,这些都是必要的维权成本,所以,一场民事诉讼到底要支付多少钱的维权成本,根本就没有统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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