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诉讼修车费由谁支付?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败诉方对自己败诉部分承担诉讼费。具体到交通事故中,如果车方购买了交强险的,则一般可以起诉车方和保险公司,最终由车方和保险公司来承担。
(二)交通事故修车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车辆维修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不管是修车的费用还是其他的财产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必须要建立在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已经非常清楚了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在这场交通事故当中各自需要承担一半的责任,那么自身车辆的维修费用不能全部要求对方承担,若是一方全责,那么就由责任方支付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