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止的情形消失就会终结,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中止诉讼的情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时恢复诉讼。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行政诉讼中止审理怎样恢复审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中止诉讼的情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时恢复诉讼。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行政诉讼活动,也存在着终止或者是中断,这和我们民事诉讼以及具体的相关的刑事诉讼都是一样的,比如说诉讼参与人,失踪或者是存在着一些其他的状况的话,就不能够参加诉讼活动了,此时诉讼就会中止。
延伸阅读:
不服处罚行政诉讼怎么起诉?
最新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