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隔离政策的规定
1、广东省内回广州
广东省内回广州的,体温检测在37.3℃以下,没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无需隔离。另外,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抵穗当天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请“穗康码”,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抵穗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广东省内坐飞机到广州白云机场无需隔离,全程佩戴好口罩。
2、广东省外回广州
广东省外人员回广州的,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持粤康码红码或穗康码红码人员,回广州需要隔离;其他地区,持绿码人员无需隔离。
3、湖北回广州
湖北低风险地区持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可有序来穗返穗,高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人员、持红码或黄码人员以及未申报湖北或广东健康码人员不得来穗返穗。另外,湖北待返校学生统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暂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发布。
国外外来人员规定:
凡2020年3月8日零时后,从境外(不含港澳台)经广州口岸入境,以及经港澳台地区和市外口岸入境来穗且来穗前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人员,无论外国公民还是中国公民,一律立即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社区负责提供健康监测服务。尚未隔离的一律纳入居家或集中隔离。
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期从被隔离观察人员入境广州市之日起计算,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集中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