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不作为投诉平台是哪些
1、公安局信访科
2、县、区、市效能办
3、各地公安局110
4、如果想要尽快见效并引起重视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投诉
二、行政不作为定义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它包含五层涵义:第一,必须负有某种特定义务;第二,必须为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第三,必须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第四,存在不作为的情形;第五,表现为程序方面的不作为。派出所做为国家行政机关符合行政主体特征。
三、执法监督
1、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人民警察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不作为的,当事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监狱法》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2、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警察不作为行为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申请公安机关给予赔偿,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你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还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对于一些行政机关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来对其进行束缚,只有法律法规才能对其起到监督、制约的作用,也是为了防止相关权利的机关滥用权利,对于行政不作为更是可以向上一级进行举报,或者到检察院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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