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泊头市律师 岭东区律师 顺平县律师 新抚区律师 四方台区律师 博野县律师 梅河口市律师 宝山区律师
当行政机关对公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公民对于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有异议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行政复议也是有期限的,那么小编将将为大家介绍一下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和一些小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法对几种情况的特别规定
行政复议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就是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的相关知识介绍,从上文可以知道申请复议的时间是60天。现在的你是不是对于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又多了解到了一种新的方法了。一切的不公,在法律的天平上都会有个平衡的结果的。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延伸阅读:
申请劳动行政复议须知的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