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情是哪些

一、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情是哪些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所属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辞退、回避等人事处理决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决定和行政处分;

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5.上级行政机关责令下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6.行政机关对信 访问题作出的没有规定新的权利、义务的重复处理行为或者解释性答复;

7.行政机关落实历史遗留政策问题的行为;

8.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9.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10.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1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为

二、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延伸阅读:

对国税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税收行政复议案件范围有哪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词条  范围  范围词条  事情  事情词条  属于  属于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行政复议

 撤销行政复议可否再次申请?

一、撤销行政复议可否再次申请申请人自愿撤销行政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同意之后,不可以再次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以其他的事实与理由提出申请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