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扣押程序错误应该怎样处理
行政处罚扣押程序错误,首先要依法应当立案却未立案。如应立案调查却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应立案调查却未立案,但当事人却缴纳了罚款;对应立案调查的违法行为不进行调查。
依法不应当立案却立案。如明知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行为却立案调查;有证据证明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却未移送,仍立案调查。
立案期间错误。如立案日期早于案件来源日期;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和上级机关交办案件的立案期限超过15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程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定程序。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既能提高行政处罚的正确性和公正性,也能防止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现象的发生,避免行政执法人员因违法行政被追究责任。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促进依法行政依然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笔者将结合个人多年案件核审工作实践,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处罚中常见的错误进行分析,希望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的规范有所裨益。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决定是否立案。立案要遵守法定的立案审批程序。非因法定的案件中止事由,立案要在法定期间完成。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前,只要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不成立,就应当予以销案。
案件调查环节是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手段或措施,搜集违法行为的证据,查明违法事实的环节。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社会危害程度如何,主要依靠案件调查环节获取的证据来证明。
行政处罚是我国为了管理社会秩序的一种处罚行为,相关的当事人如发生错误的处罚时,需要对这类处罚进行相应的立案。相关的办案部门根据这类情况进行相应的办理。合法的办理这类案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处罚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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