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相关点:
1、处罚法定原则是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以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我国《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履行。
3、其内容除总则、附则外,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等。
制裁特征与区别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处罚一般是针对于国家的机关人员做出了违法事情的一种处罚,执法人员也是针对于不同的案件来进行判定,但执法人员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对违法的人员进行处罚,所以,法律是公平的,但是我们公民也必须要遵守条约,遵守单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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