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徐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的名义依法作出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指导、审查和报送工作,并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存档等。

各执法单位具体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初审工作,按照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有关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备案审查: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个人在500元以上的,单位在1000元以上的;

(二)对经营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在20000元以上的;

(三)拆除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个人在50平方米以上,单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四)其它应当备案审查的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六条 报送备案时,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

第七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程序是否合法;

(二)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四)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五)《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是否规范,符合法定格式、要求;

(六)其它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八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处理建议,经市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有关执法单位执行。

经纠正重新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规定进行备案。

当事人就重大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单位应当配合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做好应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应当加强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报送备案的,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报送。

拒不履行本制度的,予以通报批评,按《市执法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由市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是根据其他行政法规制定的适宜于我国目前社会实际的法律规范,对于这些需要被判处重大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备案,则会对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故而对于民事主体,建议遵守既定的法律规范,不要实施违法行为。

延伸阅读: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要满足什么条件?

什么是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该如何依法行政?

法定代表人在出现哪些情况时,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行政处  行政处词条  备案  备案词条  重大  重大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制度  制度词条  
行政处罚

 行政警告影响子女吗

行政警告一般不会影响子女。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只有受到刑事处...(展开)

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保证金标准是多少?

公民在面对行政机关的处罚的时候最怕的应该就是被拘留,因为拘留不仅会剥夺公民的自由而且会随之留下伴随公民一生的污点,但是行政拘留不像刑事方面可能因为期限比较长而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