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但是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
1、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
2、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3、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
1、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
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 由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部分组成。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是法制的基本原则。有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的刑法和一系列有关刑法的补充规定, 规定了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对如何追究刑事责任从程序上作了规定, 这些法律建立了我国完整的刑事法律责任制度。关于民事责任, 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一系列单行的民事法律以及民事诉讼法, 基本建立了民事法律责任制度, 当然, 有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但从法律制度来说, 应该说已经确立。行政法律责任在一些单行的法律中有具体的规定, 但从法律制度上说, 还缺少统一的规范。行政处罚法的制定, 使我国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大法律责任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起来。这对于完善我国法律责任制度, 保障法律贫彻执行, 有重要意义。
2、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任务, 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这就要用法律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这可以包括三个方面,
(2)具体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3)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救济制度。
现在,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 国务院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 经过这几年的实践, 拟总结经验, 将行政复议条例修改补充完善, 上升为法律, 这样, 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救济的法律基本上就比较完备了。关于抽象行政行为, 一九八二年宪法对我国立法体制, 包括行政法规、规章的地位、效力等, 已有明确规定。这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这种抽象行为也做了规范, 规定了行政法规、规章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同时,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也作了规范。
3、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加强廉政建设有着促进作用。
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些基本原则, 如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得给予处罚原则, 行政处罚必须公正、公开, 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 行政处罚无效的原则, 以及决定罚款与收受罚款的机构相分离的原则, 这些规定必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它进一步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清楚地了解如何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更强化“ 公仆意识” , 更自觉地学会依法行政, 更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推动我国的行政管理民主化、法制化, 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总之,关于行政处罚记录的消除时间这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之前就已经接受过行政处罚,那么不能为了消除行政处罚的纪录再次做出一些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事情。行政处罚的记录也不是行政单位的某一位工作人员可以随意帮忙消除的,多久才能消除是取决于企业所作出的行政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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