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罚没款管理规定的制度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款项性质: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通常是在判决书生效之后缴纳,也存在判决之前缴纳,判决生效后转罚没款;认罪态度的体现;不支出、不退款。
《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公正在制度上体现为:一是要防止偏听偏信;二是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给予其申辩的机会;三是要防止自查自断,实行查处分开、审执分开制度。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公开在制度上体现为:一是要求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凡是作为处罚依据的规定应当是事先公布的;二是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如依法表明执法身份、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等。
行政处罚罚没款管理应当坚持不支出,不退款的原则进行,涉及到行政处罚罚没款项的管理、统计工作应当由专人进行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公民因行政处罚交纳行政处罚罚没款时,一般是直接缴纳到政府有关的帐号上,后期再统一进行处理汇总上交到财产,作为政府的收入。
延伸阅读:
行政处罚书会送单位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如何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