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者受到的治安处罚一般是被拘留、被责令支付罚款等,具体的处罚,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恶意毁坏他人财物犯什么罪
恶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罪行确认如下:
1、要看损坏他人财物的金额和次数,如果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涉嫌刑事犯罪;
2、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来处罚。
3、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如果被故意毁坏的财务价值低于五千元,那么派出所在介入处理故意毁坏案件时,一般会按照《治安处罚法》之中的相关规定,来处罚实施故意毁坏行为的人。若是达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派出所则需要将此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
延伸阅读:
破坏性采矿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样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