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诉讼吗?
对行政处罚能提起行政诉讼,具体来说以下的情况都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请求:
《行政处罚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哪几个步骤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虽然《行政处罚法》之中明确规定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体可以提起诉讼,但若提出诉讼时,提交的诉状并没有说明起诉的理由,或者是说,虽然诉状之中给出的理由合理,却不能提交能够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那么提出的诉讼请求也是极有可能会被驳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