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是买房子经常会听说到的一个证书。一般都是用于抵押之用的。那么关于他项权与与物权登记是同一个概念吗?他项权和物权并不是相等的关系,但是他项权属于他物权,所以也是物权,所以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但是物权的范围更大。
一、他项权与与物权登记
1、他项权利是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物的某些权利,也就是一项他物权!比方说,你用房子土地使用权等向银行抵押贷款,那房产局就发一个他项权利证给银行,证明你在还清贷款之前银行保留对抵押物的处置权!如果你一直按时还贷,那么银行就不能行使该权力!这时这种他项权力实际就是他物权的一种——抵押物权。
2、他物权的范围就更广一些,不但包括以上情形所说抵押物权,常见的还有常见的他物权有:地役权、地上权、典权等等。简单说来,就是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设定或享有的权利!
3、物权就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简单地说就是产权。这里就不多说了!
4、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但不是物权的全部!这里要说明一下,中国的民法典,但是对于他物权,他项权利并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
1、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原则,各区县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他项权与与物权登记是同一个概念吗?关于他项权是一个他物权,所以是属于物权的,他项权最常见的就是房子的他项权证,一般用于贷款买房的时候,银行需要抵押时出示的,相当于抵押物,如果贷款人放款都全部还清了就可以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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