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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每个人都不愿意发生医疗过错,可是医疗过错有时也会发生。如果实际中发生医疗过错,并且经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那么医疗机构就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基于此,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律图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为大家解答,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存在过错包括哪些情形?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此规定,在患者的医疗损害赔偿问题上,对医疗机构实施的是过错责任,应当由患者对损害的事实、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及医疗机构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同时也适用过错推定。但由于没有明确过错推定的范围及做法,人们不免产生了理解分歧。有人认为,只要患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上述情况,就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也有人说,患者证明上述情况后,应由医疗机构就过错及因果关系举证,再决定医疗机构是否担责。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郑雪倩认为,推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不等于医疗机构必然要承担责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须具备四个侵权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其中,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重要条件,须通过举证予以证明。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存在过错包括哪些情形?从文中的介绍可以了解到,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包括三种情形。如果医疗机构存在上述的三种情形之一,依据法律规定就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也并不代表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此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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