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的过程当中,经医患的要求,专业的鉴定机构会为遭受医疗事故伤害的一方,进行专业的鉴定,鉴定的内容主要是受害者受到医疗伤害的原因与医院有多大的关系,这关系的大小被称为医疗过错参与度。
关于医疗过错参与度的判定方法,主要是采取五等级法来对其进行判定,具体判定方法如下:
1、如果医院与患者双方之间的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失所导致,且与就诊人的身体体质、疾病或者其他就诊人自身的原因无关,这在法学上被称为直接因果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医疗过错参与度为100%。
2、如果双方之间的医疗损害主要是因为医疗过错导致的,与就诊人自身的原因关系不大,但是也有可能导致医疗损害的情况下,法学上称之为相当因果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医疗过错参与度为75%。
3、如果双方之间所诉医疗损害除了与医疗过错有关,还与就诊人自己本身的原因有关,而且,这两者的作用程度孰轻孰重难以分辨,法学上称之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
4、如果所诉医疗损害主要由就诊人本身的原因造成的,但是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也存在影响的情况下,法学上称之为事实之因果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医疗过错参与度为25%。
5、如果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的原因所导致造成的,和医疗过错无关或者不存在医疗过错,法学上称之为无因果关系或者无自然关联,这种情况下的医疗过错参与度为0%。
以上就是小编就“医疗过错参与度如何判定”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大家可以根据上面的五等级法,对医疗过错参与度进行判定,以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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