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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为疏忽导致发生医疗过错,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时,院方推卸责任的话,双方就会发生冲突。很多患者并没有这方面法律知识的储备,往往采用不合理手段维权,给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小编为大家普及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有什么?
1、《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
(1)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二、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包括哪些?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上述四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中,仲裁和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协商、调解则不具有,因而当事人对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反悔。当然,采用何种途径去解决一个具体的医疗纠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由此可见,患者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很多,有协商、第三方机构调解、仲裁机构仲裁及诉讼等手段,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按照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的事情。那样非但不能及时的挽回自身的损失,还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可谓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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