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材料
马德里商标
操作方法
0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中国大陆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中国大陆境内有住所;或是拥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仅包含中国大陆的自然人)。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02: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中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中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03:
办理步骤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