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01:
三个不同字母组成的英文商标,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20%-30%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如果是四个字母,判定为近似的几率会有所上升,大约有4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五个以上字母,这种类型的差别,一般会判定为近似商标。
02:
变换一个字形相近的字母
字形相近的字母有:C与G、O与Q、I与L等。
三个字母的英文,只有一个字母不同,且字形相近,若发生在首字母,80%的审查员判定为不近似。若发生在后两位字母,则视表现形式的近似度,有可能判定为近似商标。
由此可见,商标的表现形式,对商标审查结论的影响至关重要。
03:
增加一个字母
三个字母组成的英文,若增加一个不同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若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四个及四个以上字母组成的无含义英文,若在末尾增加一个“S”或者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英文字母越多,近似商标所容纳的不同字母越多,具体情况审查员会依据英文的整体差别,在标准范围内做出主观判断。
04:
英文审查首先要看它是否有含义,若有含义,要一并审查其中文翻译。有多个含义的优先审查其常用含义,同时审查其在金山词霸翻译中的第一含义。
1.两个都有含义的英文,中文含义不同,字母差别不大,或者中文含义相同,字母差别很大,审查员一般判定为不近似。
(字母仅差一个,但是含义相差甚远,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
英文含义相同,字母差别巨大,读音也不同,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如两个商标都译为“鹰”,一般会与汉字的“鹰”、“鹰牌”判定为近似商标。
2.英文的复数、不同时态、不同词性之间,判定为近似商标。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不再举例说明。
3.英文的组合商标,其中一部分有含义,整体无含义,视为无含义的英文,无需翻译。
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起来,交换顺序,80%以上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