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737561566X
成立时间:2002-03-18
联系电话:0754-88945975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司法局北楼法律服务大楼二层
律所简介: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是2002年10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国家司法部核准设立的汕头市直属律师事务所。本所的主管单位是汕头市司法局。本所于2005年初被广东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年10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光荣称号。在业务方面,本所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破产管理人执业资格,成为汕头市第一批拥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所负责人先后被广东省普法领导小组聘为广东省“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被广东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司法厅聘为“广东省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副团长、被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聘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咨询员、被汕头市仲裁委员会聘为专家委员、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聘为汕头调解中心调解员。本所有23名充满朝气的高素质、专业型法律人才,多数执业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汕头大学等法律院校,其中高级律师、法学硕士、法学研究生8名,双学历、双学位或双职称7名。此外,一部分律师还有从事公证、证券、房地产、商标、审计、专利、医师、公安、民政等相关执业经历或取得相关资格。大部分律师有其他非律师行业的工作经验,有4名律师分别担任省律协女律师、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委员、房地产、金融、公司等专业委员会委员。现有专职执业律师23名、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9名。本所的服务宗旨是:诚实守信,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本所拥有优良的办公环境硬件。目前在汕头市中心商业区拥有办公楼面积1200多平方米,多数执业律师拥有独立办公工作用房。全所配备电脑24部,设立信息共享和传递机制,并已建立局域网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是汕头市专职执业律师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建立了十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强化诚信建设,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律师服务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并按规定建立了党支部,现有党员13名(其中支委3名),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促使律师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本所积极发展律师专业分工,目前我所已设立金融、房地产、刑事、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律师见证等专业部,从而适应多方位、多渠道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需求。业务范围包括:1、民事、经济诉讼案件代理;2、行政诉讼案件代理;3、刑事诉讼案件辩护及代理;4、仲裁案件代理;5、担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6、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尽职调查、公司破产、重组、兼并、收购业务、代理商标专利申请、外商投资及设立公司法律服务等)。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本着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秉承务实、高效的精神,凭籍精益求精的法律业务和对经济环境的熟谙,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并以此赢得了客户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