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发现自己的手被12握在胸口,掌心向里,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他睡得平稳,而我毫无睡意,想上网,于是想挣开他的手。
才轻轻的一使力,他的手握得更紧了,象稀世珍宝般,把我的手掬在胸膛。
不知道是谁先牵的手,总之,一觉之后,发现自己的手,就那么安静的,乖巧的躺在他的手中,自然得宛如呼吸。
不忍心吵醒他,只能从新返回枕头边,静静的偎依着他,静静的发着呆,静静的任凭温馨流淌心田。
记得有次和12去逛街,他非要我去试穿一件T恤。在我眼里,那T恤无论从款式或颜色来说都是土得掉渣的。我死活不同意,而他又是十分中意,于是两人谁都不肯妥协,在人家店门口争执了半天,我难为情极了,一恼火之下,豁出去掉头就走。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后面追,当我回到黑漆漆的房间眼泪就一直在眼眶里打转。
我委屈到了极点,我不停的想:为什么他就不能迁就我?为什么他就一定强迫我去接受他喜欢的东西?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爱一个人难道真得无时无刻的顺从吗?
一会,他回来了。他十分难堪,显然,我把他一个人丢在大街上令他很没面子。但他踯躅了一会,还是过来主动开了口:“我觉得你穿那件衣服一定是十分漂亮的。”
“那我不喜欢啊,一点也不喜欢啊。”我冲呼呼的嚷着,气仍不肯消。
“那就不要试了吧,走,我们去吃点东西。”
我没反应。
他于是走过来,轻轻的,轻轻的牵起我的手。瞬间,我心里的某个角落,象消防员及时赶到一样,纵然有再大的火,也燃烧不起来了。我只能任由他牵着我的手,从新走到街上,继续刚才终止了一半的约会。
在银幕上饰演过许多硬汉角色的凯奇,娶了猫王的女儿,杰克逊的前妻---普莱斯利。但那个短命的婚姻只维持了三个月。离婚的理由居然是普莱斯利要卖掉凯奇一直珍藏着的伴随他成长的漫画书。
我想,身价一亿五千万美金的普莱斯利绝不是缺钱用。也许,她只是想改变一下凯奇.她只是觉得一个在银幕上高大威猛,处惊不变,骁勇善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上刀山下火海无所不能的男人中的男人英雄中的英雄天天沉湎在类似于小儿科的漫画书中,简直是幼稚得不可思议。
可是,为什么不能容忍?为什么不能以平常的心去面对着他的缺陷?为什么不能在两人关系暴雨倾盆的时候主动牵起对方的手?
两人相处不难,难的是一辈子的相处;两人相爱不难,难的是一辈子的相爱。
从相识,相恋,到共同步入婚姻,那一起相携手的几个过程是如何的风雨波折啊。倘若我们只把自己的手插进了裤袋,不愿意摊开掌心,如何能让爱情的玫瑰娇艳欲滴?
我喜欢12牵着我的手,或者,我牵着他的手.是谁牵的手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牵着手那一刻,我们能够互相感应到彼此的体温,彼此的心跳。
无论多么酷暑,多么寒冷,我希望我们的手会一直牵着,不管是谁先牵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