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出生于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二月十五日,地点为河北西路相州(今河南安阳市)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在他一生当中,主要有两个女性进入了他的生活,也因他而遭受了大罪。
刘氏:覆水难收的蠢女
岳飞的第一次婚姻约在徽宗政和八年(1118年),时年16岁,妻子是一位刘姓女子。结婚次年,岳云即出生。岳飞与刘氏的结合,是根据岳云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1119年)推算出来的。7年后(1126年),次子岳雷出生。岳飞和刘氏的婚姻大概持续了8年。诸多原因导致了这个结局:一是岳飞长期在外当兵,别久情疏;二是家里困窘,上有婆母,下有雏子,日月艰辛;三是汤阴被金兵占领,民不聊生。无奈之下,刘氏撇下两个年幼的孩子,改嫁他人。
巧的是,当岳飞名扬天下后,韩世忠发现岳飞的发妻竟是自己部下的夫人,就打算送还给岳飞。据《会编》卷二百七的描述:岳飞执掌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前往楚州韩世忠处送信,王忠臣准备返回时,韩世忠嘱咐王忠臣回去告诉岳飞,其结发妻子刘氏嫁给了自己手下的一个押队,叫他快点来接结发妻子回家。岳飞得知后,不作回答。不想这事竟被韩世忠上奏给皇上了,岳飞不得已上奏曰:“当初渡河时,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没料想这厮竟然改嫁两次,我真有切骨之恨。已差人给她送了五百贯钱,恐怕天下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以免有抛弃妻子的谤言流传)。”
可见刘氏的改嫁,给岳飞带来了不小的心理创伤。
李氏:厮守终身的剩女
岳飞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建炎二三年间(1128-1129年),时年24-25岁,妻子是李娃,她比岳飞年大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七岁。放在当今,李娃是典型的剩女,而放在当初,她出嫁的年龄足可以当奶奶了。由于是在兵荒马乱的岁月,岳飞与李娃何处相遇,何时成亲,李娃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以前是否结婚,均无从考证。#p#分页标题#e#
李娃聪颖贤惠,有胆有识,德才兼备,是岳飞的贤内助。她先后为岳飞生下了四个孩子,岳霖(1130年生)、岳银瓶(1131年生)、岳震(1135年生)、岳霆(1137年)。李娃对婆母姚太夫人也十分孝顺,对岳飞前妻刘氏所生的两个儿子岳云、岳雷也爱护有加。此外,李娃还协助岳飞做好随军亲属的安抚工作,受到将士们的一致赞誉。李娃与岳飞共做了13年的夫妻。绍兴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廿九,岳飞在临安大理寺狱中被“拉胁而死”。岳飞死时唯一佩戴的玉环,就是李娃给他的饰物。
岳飞遇害后,从绍兴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一年(1142年-1153年),李娃与家人被流放到岭南二十年,遭受了对流放人员的严厉编管。在凄风苦雨中,李娃极力照看好岳氏一门的生命脉息,带领大家捱过了艰难时世。可贵的是,在困境中,李娃一直都能够“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直至苦尽甘来的一天。1161年10月,李娃等人从惠州生还,时年应为61岁。1162年,李娃复原封正德夫人、晋秦国夫人,后又加封楚国夫人。李娃一直活到了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这一年她病逝于江西九江,享年75岁。李娃生前遗嘱:“终后葬庐山”,陪伴岳母姚太夫人。宋孝宗皇帝赐葬于九江白鹤乡山口桥村太阳山腰,距姚太夫人墓五里。
可见岳飞的这段姐弟恋,谱写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篇章。
无名氏:不愿吃苦的淑女
在岳飞的生命中,曾有一位淑女几乎进入了他的生活。据《金佗稡编》卷9《遗事》的记载,中兴四名将之一的吴玠派部下到岳飞处商讨军事,岳飞请他吃饭,他诧异宴席竟没有歌伎助兴,回去告诉了吴玠。吴玠以为是岳飞眼光很高,就花了两千缗(贯)买了一位士家(读书人家)女子送给岳飞。岳飞得知此事后,没有立即见她,而是让她站在屏风后面,并说:“我们家上上下下皆穿麻衣,吃的也是咸菜粗粮,您要是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如若不然,还是请回去。”那女子痴痴地笑,显然不愿。岳飞便遣人送回。#p#分页标题#e#
部将谏阻说,这有可能伤了吴阶的情面,岳飞却说:“而今国耻未雪,岂是大将安逸取乐之时?”不了吴阶得知后,益发敬重岳飞。而南宋诸将中,唯有岳飞坚持一妻,且从不去青楼纵欲。
可见,岳飞真是有过人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