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听说过古代女人裹脚缠足,为什么呢?是为了追求美?还是社会制度,统治者订立的制度,各种说法都有,其实在封建社会,那是一种美,女孩脚大找不到婆家,相亲时也流行看脚不看头,脚小才是美,所以女孩子一般到了五六岁就要从长布将脚紧紧的缠起来,天天缠,时间久足骨就变形了,就成立小脚女人,走起路来很慢,由于是脚尖点地,所以跳起舞来就显得婀娜多姿,成了另一种美,变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那么裹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有人说是从唐朝开始的,有人说是从明清开始的。
南塘后主李煜喜欢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大家都知道莲花不大,两只脚都放不上去,更何况在上面跳舞,这这叫巴掌大的地方,那舞女们如果才能跳舞?有人就想出来用白布裹脚的方法,将脚缠至弯曲,跳舞时婀娜多姿,轻柔曼妙,后来民间效仿起来,就成立当时社会的另一种美。
明清时期,汉族大多数妇女在家纺织,不外出做事,不干体力活,走路少而慢,所以几乎都裹脚,但也有少数另外,少数民族的相对裹脚的少些,比如客家人,因他们种植茶树,茶树多种于山上,妇女要上山采茶,小脚都山路不稳,所以他们不裹脚缠足。
裹脚时代的女孩子在5岁左右,正骨骼生长发育的时候,便要开始裹脚了。一般是由母亲或者是村里熟悉裹脚的女性实行,裹脚是用白稠或白布将拇指除外的四指下屈包裹,并用紧紧封上,久而久之就成了另一种的小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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