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村田军曹指挥10名士兵侵入宿舍附近的中国民房,谎称让妇女洗衣服,抓了10名妇女,投入宿舍地下室,在刀枪监视下,强制地由小队全员60人进行了轮奸。我第二分队炮手上等兵对25岁和30岁左右的中国妇女进行了两次轮奸。宿舍变动时,把她们留在那里而离开了。
本文摘自:《东口义一笔供》,笔供现藏中央档案馆
编者注:东口义一,第十六师团第三十八联队第二大队炮小队炮手
“1937年12月14至16日,在南京城中盘踞时,小队长市川中尉集合下士官召开会议,为了在会后的会餐会上将中国妇女作为小队的慰安妇,对村田军曹做了指示。为此,村田军曹指挥10名士兵侵入宿舍附近的中国民房,谎称让妇女洗衣服,抓了10名妇女,投入宿舍地下室,在刀枪监视下,强制地由小队全员60人进行了轮奸。我第二分队炮手上等兵对25岁和30岁左右的中国妇女进行了两次轮奸。宿舍变动时,把她们留在那里而离开了。”(东口义一笔供,藏中央挡案馆)”
“在南京城内盘踞时,我以打扫战场和搜索隐匿武器为目的,侵入军官学校内的中国民房,结果发现看家的一名35 岁左右的妇女,我用十四年式手枪相威胁把她强奸。”
“在浙江(为江苏之误)省南京城内第十六师团第三十旅团步兵第三十八联队第二大队侵略和盘踞时,根据联队本部副教育系增田大尉的口头命令:“华中方面军最高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入城时恐有中国人民反抗,作为预防措施,对混入难民地区的可疑的人须全部逮捕。第二大队副金星武夫中尉等60 名,在南京城东南部游园地区广场,收容中国爱国和平市民约10000 人以上,侵犯了所谓难民区。当时该师团辎重联队军官等50 名将汽车20 辆开来,加上上述60 名共110 名,将中国和平市民当做嫌疑者逮捕,男子600 名装上20 辆汽车,在辎重队的警戒下送到南京下关该师团工兵联队船舶队。之后船舶工兵队将600名市民押上船只,在江中爆炸杀害。当时我按分队长吉村军曹的命令指挥士兵9 名,为逮捕当成抗日军嫌疑者的中国爱国和平市民,侵犯所谓难民区,借口是在下关码头从事装船作业。逮捕时9 名分队员拳打脚踢,我也用十四年式手枪进行威吓,以辅佐分队长。结果与9 名队员一起逮捕中国和平居民80 名,集中到一定场所后,装上了3 辆汽车送到下关船舶工兵队,最后被工兵队爆炸虐杀”
“1937 年12 月18 日,步兵三十八联队第二大队盘踞在浙江(江苏省)南京城内军官学校时,在军官学校西北空地里,联队本部附教育系增田大尉声称,为教育见习军官,将10 名抗日军斩首.关于此事,按《大队日日命令》,在大队本部附中西军曹的指示下,我以下9名在挖掘深1.5 米,宽1.2 米,长2.0 米的埋尸体坑时,联队本部教育系某助手及5 名士兵将用麻绳绑着的抗日军押送到现场。我将1 名抗日军的眼睛蒙起来,并使之坐在坑前。增田大尉举着自己的军刀说:“就这样砍”。在10 名见习士官面前,把他斩首了。其他9 名抗日军则被见习士官分别斩首。当时我和其他9 名在10 米外的位置,担任周围警戒直接帮助他们砍头把尸体埋在坑中。”
“1937 年12 月19 日,侵入浙江(江苏省)南京的第十六师团步兵第三十八联队第二大队盘踞在城内军官学校时,我和以下14 名,在连络系熊本军曹指挥下,带着步枪、锹和十字镐,到南京城内军官学校东面飞机场中央道路上集合,师团兵器部某大尉称:要实地检查中国步枪和日本步枪弹的杀伤力,关于屠杀,细节由熊本军曹作指示.我以下14 名按熊本军曹的命令,挖1 个埋尸体的坑(深1.5 米宽2.0 米长10 米)和筑两个射击台.当时由大队的第七中队的两个小队(30) 名警戒,用3 辆汽车拉着50 名抗日军俘虏到现场.兵器部某大尉令步枪中队使抗日军士兵2 列纵队站在距射击台2 米的位置,手和手脚和脚都绑着,眼睛用白布蒙着.然后由兵技曹长某2 名,对离射击台2 米的成2 列纵队的50 名抗日军士兵,用日本步枪和中国步枪各射击1 发,结果中国步枪打穿15 名,日本步枪打穿12 名.当时由兵器部某大尉和军官下士军官10 名进行检查,然后将其余的23 名抗日士兵在30米外的场所,用轻机枪2 挺加以射击结果50 名抗日军全部被杀害.参加此次屠杀的45人在距现场50 米的位置上用枪刀担任警戒.当时我和浅川一等兵在距现场50 米的三叉路警戒中国人通行,直接帮助屠杀.最后与浅川一起将 4 名抗日军尸体投入坑,然后与其余 43 人一起将坑掩埋.”
“战斗完毕部队集结休整之际,我和14 名分队队员在句容北面的道路上休息,当时大队机关枪中队的下士官等7 名放火焚烧中国民房4 座,民房被烧毁。我看到这种情况,心想就便接着烧吧。命令两名初年兵把容易烧的椅子桌子筐子和稻草等堆积在另一座房屋里,并从附近拿来柴草,把中国农民的房屋和家具全都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