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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的性欲

1关于性欲

 

心理学领域众所周知,弗洛伊德和埃利斯(英)以各自丰富的研究成果奠定了现代性心理学的基础,特别是埃利斯的《性心理研究》被公认是这一领域中最权威的经典著述。在此,籍两位权威人物的权威观念为基点,试论有关性偏离的心理动力学。

 

人的精神与行为,本质上是欲望的反应。而所有欲望中最原始也最生动的是性欲

 

关于性欲,需要区分性欲和性爱,前者是以性满足为前提所产生的性冲动-性行为的欲望反应,后者是在有感情的前提下,以性爱为目的所产生的性冲动-性行为反应,即“做爱”。性欲在每个人的欲望结构里,且是个体最基本的欲望,它只是一种欲望本身,不能称做爱。性爱是一个人对另一人带有情感色彩的性欲反应。

 

性心理学家纳德说:我们必须区分作为本能的性欲和作为欲望的性欲。他认为佛洛依德有把二者混淆不清的倾向。作为本能的性欲,只会随着满足性欲的机会的出现而出现,这种机会是可以规避的;作为欲望的性欲,它不是从外部而是从内部接受刺激,因而它仍然是存在的。琼斯也说:“我们关心的不是狭义的性欲,而是组成个人本能的生物和心理成分,即孩提时代就有的种种倾向,这些倾向后来形成了性欲的以其他(非性欲)的兴趣的基础,也就是能量从一个固定的兴趣领域向其他领域的转换过程。”

 

佛洛依德(1912)指出,性生活中的困难,会导致神经失调。尽管性的需求未得到满足,还是有两种维持健康的办法:要么将这种精神上的压抑疏导到实际生活的活动中去,而最终得到真正的满足;或者抛弃这种满足,将被压抑的欲望升华为一种非色欲目的的力量。

 

性欲本质上是任性和不自主的能量,你只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释放它。

 

作为自然生灵的人,性欲是天性,没有道理解释为什么性欲是任性和不自主的。即使文明的发展,有了对性欲控制的需要,但也改变不了性欲本身的特点。

 

作为人的一种基本需要,性欲如果因种种原因而没有满足,或受挫伤,就会产生各种性心理问题。比如,那些性亢奋、性依赖(性上瘾)者,要么以过度手淫等自慰形式而满足了性欲,要么以——酒依赖、赌博、工作狂、沉迷足球、沉迷游戏、探险等活动作为了间接释放性能量的渠道。

 

另一种性现象,以性亢奋的反向出现,如性恐惧、性逃避、性冷淡、精神性阳痿等,这些看似是无性无欲之表现,如果从心理深层次分析,会发现实际是任性的性欲,被长期慢性压抑,或曾肆意纵欲,或曾遭遇攻击性伤害所带来的结局。

 

因此说,性欲总是以露骨或遮掩的途径表达着它的任性。回到我们关注的话题,为什么会有性偏离,即人的性欲走向离奇(或偏激)的动因是什么呢?

2 性偏离的心理动力学

 

生活中表现任性的性欲分为常态的:性欲强烈、性生活频繁,控制不住对异性性感的渴望、冲动、幻想,喜好新奇性刺激,喜好se情影视、艳照、书籍等;非常态的:性施虐,性猥亵,tou窥癖,露阴癖,恋物癖,恋童癖等等。后者,也称“性病态”。

 

就常态的性,人们既渴望也可理解。非常态的性,恐怕很难理解甚至令人厌恶。

 

人的各种欲望,也许性欲最任性。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在各方面都很健康的人却在性生活方面很病态,这足以说明性本能是一切本能中最不能约束的一种。

 

对“性病态”有多个说法,如性变态,性倒错,性异常,性心理障碍,性偏离等。从对性异常的深度理解,和人们在听觉视觉上好接受一点出发,性心理学家(英)埃利斯觉得,把性变态称性偏离更为恰当。对性正常与偏离的看法,埃利斯认为,如果一个人的性行为和性心理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包括了生殖目的,那么这样的性行为和性心理就属于正常范围,因为性欲因生殖而存在。如果一个人的性行为和性心理活动已不再包括生殖这一目的,其行为和心理就可以被视为变态,这就是一个人的性欲目的发生了偏离。但性偏离并不一定是性变态,因为有些性偏离现象仍属于正常范围。

 

广泛地看,一切性偏离都是爱欲象征作用,就是说,一个人在性过程中被那些不是性欲中心目标的事物所吸引,并通过这些事物到达性冲动满足的目的,而对真正的性欲目标无动于衷。这样,这些事物便成了整个性过程的象征,成了正常爱欲象征。如,一个tou窥癖的人,为满足他偏离性欲望,可以不顾经常被抓和处分、自尊扫地的风险。一个有几次婚姻的恋物症的人,因为他任性的恋物,使他宁愿承受婚姻不幸家庭破碎的代价。一个有性身份倒错的人(排除生理的双性性器),因那任性的性指向,他可不遗余力地实现性身份改变,再比如,异装癖的人为了实现性冲动的需要,他宁可忍受别人的嗤笑、可以承受时间与空间的负累。

 

可以说,性偏离者的性欲是在理性下却由不得理性的一种放任。

 

为什么会性偏离,驱使性偏离的心理动力是什么呢?

 

佛洛依德认为,在向恋物症发展的途中,对性象征物的执着表现得很怪异,这种现象可能源自于偶发因素,由于幼年时性活动的恐惧而受到的限制,会使人背离正常的性目的,转而找到其它替代品。一旦恋物的追逐得到固置,或者所爱恋的物品与所属之人脱离了关系,而本身成了性的对象,才算是性偏离

 

所以性偏离的心理机制,从精神分析研究认为是幼儿时代得到的深刻的性印象,造成了对崇拜物选择上面的固置。从许多性倒错者的身上发现,他们早先曾遭到过某种强烈的性印象的震撼,它留下一种持久性的性取向依赖。这种情形如同谚语“初恋最难忘”之道理。

 

换句话,性偏离者所依恋的对象,实际是爱欲的象征。用拉康的语言,是符号化的性能指,或说是想象界的(性对象)实体。他们的爱欲象征作用跟正常恋爱一样,其欲望是无可控制和任性的,只是性爱的目的(目标)不同。而驱使他们性偏离的动因,是源于幼儿时有过深深的性兴奋体验。这份体验在孩子心里被经验为“快乐事情”或“快乐感觉”,并刻印在无意识的感觉记忆里。

 

例子,一个22岁的男孩J,因为迷恋女性的高跟鞋而苦恼。从11岁开始对高跟鞋产生了几乎梦回萦绕的思恋,每每思恋或观赏或触摸高跟鞋时,伴随有性冲动性兴奋的快感。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他认为这种欲望和这一行为很不正常,很害怕别人知道,也害怕影响到恋爱婚姻,因他谈过两次恋爱,但对女朋友没感觉。他努力想改变和控制这一行为总是失败。这位男孩3岁那年父母离异,跟随妈妈,在家常一个人呆着,学龄期都住校。他讲到他5岁左右时:在家穿妈妈的高跟鞋行走,感觉(下身敏感区)生起一阵阵特殊的快感,之后,就常常穿高跟鞋。妈妈知道后很生气,并狠狠斥责我,不准我再这样,否则她会讨厌我。惹妈妈动怒,让我觉得穿高跟鞋是很要不得的事,但不知不好在哪里。疑惑的,我没办法做到不穿或不喜欢高跟鞋,也只好背着妈妈穿。高中后似乎是更迷恋了,总是偷偷地玩——亲吻它、抱着它睡觉,常有触摸高跟鞋的冲动,且常寻找机会满足这一冲动。每次满足后又陷入自责和懊恼,但“机会”来了又没办法控制。

这样看,驱使性偏离的动力是性快感,并且它来自固着于幼儿时的性体验。那么,我们就能理解那些恋物癖、恋足癖、恋兽癖、窥淫癖等,从表象上是一种怪异的性欲表现,而在性欲背后是爱对象不能的一种爱欲压抑。从性心理角度,这种非常态的性欲形式,本质上是一种丧失爱客体的自慰。

 

只是这样的自慰其动机隐埋很深,其形式是令人耻感的“变态”出现。

 

以男孩J的案例,来解读其性心理发展,我们感到了性欲迷恋的方向,是源于早期性快感(性对象)印象的固留。就如琼斯所说,这些在孩提时代就有的种种倾向,后来形成了性欲的以其他(非性欲)的兴趣的基础,即能量从一个固定的兴趣领域向其他领域的转换过程。所以男孩J现在对高跟鞋的迷恋,不单纯只是早期那种幼儿的性趣,而已经包含了对孤独与性爱的躲避、对亲情与爱情转换性追求的多种含义。

 

如果再深入解析,应该说男孩J的迷恋高跟鞋,更主要是与他母亲早期对他穿高跟鞋的威吓印象,和他儿童期严重缺乏于母亲温柔之爱,包括缺失父亲父爱有关。怎么讲?首先我们知道,亲近“温柔与美丽”乃人之本性,但当人处于这份亲近中,却被活脱脱抽离出来,这无异于强行分手,“失恋”者心里自然会产生被抛弃感。人依恋某物或某人,那都是给人带来快乐的爱客体,当失去它或她,人会经验到丧失或抛弃感。不过,丧失感并非一定会制造恶果(促进人心理组织的成熟,恰是那些丧失性痛苦),关键在“丧失期”遭遇的是雪中送暖,还是雪上加霜。男孩J,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母亲在每当看到他穿高跟鞋,都能报以平静态度,能温和地对他说“孩子,这是妈妈的鞋,你该穿上自己的鞋”之类的话语,同时,母亲若能感觉到孩子对爱的需要,而又能够给予孩子爱抚的关注,那么,孩子就会因获得较足够的父母情感之爱,而弱化对高跟鞋的迷恋。可男孩J所遇是“雪上加霜”——雪,即他父亲的缺席和母爱欠缺下的孤独。高跟鞋,隐喻了缺位的父母,也替代了匮乏的情爱,男孩喜欢高跟鞋,其实象征性反映了这两个深层含义:他得不到父母爱,但有爱客体(高跟鞋)相伴;在他无意识心理高跟鞋就是他自己,是渴望被爱的他被他自己——幻想的父母爱着。这本是孤独中情感匮乏的补偿,但却被母亲(善意动机)所扼杀。从心底层面这无疑是一种——快乐感的完全剥夺,以及爱客体的完全否定或丧失的体验。

 

性欲和爱欲的本质告诉我们,它是无可控和任性的,它被挤压后必然以迂回道路去实现那渴望之爱(或是深刻的快感)。男孩J到了青春期,对异性没有感觉,还那么迷思高跟鞋,可以抱着高跟鞋睡觉,这是多么童话版的爱情生活。

 

这使我想起了齐泽克的精彩论点:可以把性倒错(或性偏离)看做对死亡与性这个母体的抗拒,看做对必死之威胁的抗拒,以及对性差异的偶然性强加的抗拒。性倒错展示出来的是这样的世界,在那里,和在卡通中一样,人类可以逃避任何灾难;在那里,成人的性行为被化约成了儿童的游戏;在那里,人们不必被被迫死去或在两种性别之中做出抉择。

 

可以说,所有恋物癖的案例,其迷恋对象与高跟鞋一样,都是他们心中的最爱,是可以激发和宣泄他们深切感情的爱的原型。与物相爱,能爱得纯粹和自由,完全不用考虑对象愿否,你可以尽情地充分地地爱。而现实中的爱情,人们一不小心就掉入陷阱,不是弄得深仇大恨,就是搞得伤痕累累。

 

埃利斯谈到,作为结果,在所有的官能感觉中,触觉与理智活动的关系最少,但是最富有情感性。对于儿童来说,拥抱和接吻就是爱的标志,而有时是性的标志。那么,父母对幼小孩子的拥抱、亲吻等肌肤接触,就是亲爱、性爱的原初体验,如果孩子获得过足够多的爱与抚爱,就不会有性爱饥渴下的性早熟。男孩J迷恋高跟鞋,实际也是性心理早熟的一种性偏离表现。所以,维持性偏离的心理动力,除了生理的性快感,还有那深度的依恋匮乏、孤独与分离恐惧的控制。因为那样的性与爱的依恋关系,人可以规避羁绊,可以随心所欲、享有自我掌控感。

 

3 怎样看待性偏离

 

应该说,性欲的真正满足是有爱的客体。被一个自己渴求的人吻过的人,才有那种兴奋与幸福的满足感,自体爱欲行为是得不到这种满足的。满足性欲的自慰都是自体的性爱,很任性,假如因耻感而欲控制,却是你越想控制越控制不了的性欲

 

但,真正构成性依赖的“变态”行为,并非是自体爱欲行为本身,而是他——欲望着自体爱欲,又竭力打压或控制自体爱欲的行为态度。

 

换句话,手淫、恋物等自体性行为后果的良莠,是取决于当事人对自体爱欲的心理态度。在人的早期,是取决于大人对孩子性行为的态度。如果以震惊、愤怒、指责、蔑视、羞辱对之,那么孩子对“性”的好奇与求知欲将可能畸形发展。

 

真正的性与美德,在于心灵中珍爱性爱的自然冲动,在于坦然承认和勇敢追求这种冲动所产生的自然欲望。

 

许多性偏离者的心理矛盾,是源自周围人的鄙视,或来于社会的压力。如果从人性的角度,应该是调整人们对性偏离的社会态度与看法,只要当事者(触及法律,或侵犯他者例外)的性爱行为没有影响他人,更没伤害他人,也没有损害自我的身心健康,就应该视为正常的性欲表现,并应该报以宽容的态度,就像宽容同性恋的存在一样。情况往往是,当事者感受到周围人,尤其是自己的亲人对他的宽容与接纳,其异常行为反而会回归常态。有些恋物者,结婚以后自然将恋物之情转移给了伴侣。

 

偏离的种种形式,都是人类性欲的另类表现,性偏离的复杂动机,是远离另一主体的客体依恋。从治疗的角度,只有当事者对任性的性欲——自体爱欲满足得很罪恶,即背负着强烈的心理冲突,就需要接受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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