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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同性恋的最早记载

     

     同性恋是在世界范围内、古今历史中一种重要的性现象。这种重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它的散布面极广,古今中外不论在哪个文明的阶段里,都有它的重要地位;第二,人数很多,根据现代性科学的分析研究,同性恋者约占世界总人口的2%至4%,以此推断,则有一亿至二亿人左右;第三,许多著名人物都有过同性恋的经历。

    在形形色色的性现象中,同性恋是很能表现出文化因素的影响的。在许多未开化和半开化的民族里,同性恋是一种重要的风俗,而同性恋者往往得到别人的尊敬。在西方的古代文明中也是这样,亚述人中间是有这种现象的。四千年前的古埃及人也把男性的鸡奸看得相当神圣。同性恋不但和宗教有关系,而且和武德有联系。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都曾经以这种立场对同性恋特别下过一些培植的功夫。而在后来的古希腊人中间,同性恋的受人尊崇就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认为同性恋不但和武德有关,而且和理智的、审美的、道德的种种品性都有联系,同时还有不少人认为它比正常的异性恋还要来得尊贵。

一、历史悠久的同性恋

    中国历史上虽未把同性恋抬到这么尊崇的地位,但其记载也是不绝于史书的。其最早的记载,是《杂说》中所谓“娈童始于黄帝”。《商书·伊训》中有所谓“三风十愆” , “乱风”是“三风”之一,“乱风”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就是“比顽童”。不过有人认为这两种记载都不十分可靠,不足为据。

    以后,《周书》的《逸周书》中有“美男破老,美女破居,武之毁也”的话,宋代的《太平御览》中则为“美男破产,美女破居”。由此看来,中国的同性恋无论如何在商代和周代已经存在了。

    在周朝的民间诗歌中, 也有许多赞美男风之词, 如《诗经》中的《郑风》,“子馻e ”一章中有不少内容经后代学者考证,都认为是“两男相悦”之词,其它如“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等章,有“狡童”、“狂童”、“狂且”、“恣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可能都和同性恋有关。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都有崇尚美男之风,记载也多了起来。墨子在《尚贤》中说:“王公大人,有所爱其色而使,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也。”荀子在《非相》中说:“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妖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战国策·秦策》中有一段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晋献公想进攻虞国,但怕虞国名臣宫之奇的存在,于是荀息就建议献公送美男给虞侯,并且在虞侯面前说宫之奇的坏话。这个计策实现了,宫之奇劝谏虞侯,虞侯不听,只好逃走。虞侯失去了股肱之臣,最后亡于晋。由此看来,在那个时代“美人计”的“美人”,既包括女子,也包括男子呢!

二、同性恋的爱与憎

    那时宫廷内的同性恋,当然主要是统治者凭借权势,玩弄俊男,但似乎也有真正的恋情。例如《战国策·魏策》载:有一天,魏王和他的男宠龙阳君一起钓鱼,虽然龙阳君钓了十多条鱼,可是却哭了。魏王问其故,龙阳君说,因为我不过是王的一条鱼。魏王很不理解,于是龙阳君解释说,当我钓到第一条鱼时,我满心欢喜,后来我又得到更大的,于是将第一条弃之于海了。现在我受宠于君,与你共枕,位至人君,人们都敬我怕我,可是四海之内漂亮的人那么多,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讨好于你,而我有朝一日也会如第一条鱼那样,被弃之于海,念及此,我怎能不哭呢?魏王说:你有这种想法,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于是颁布命令,如果有人敢在王的面前提出另一个美貌者,就要满门抄斩。这个故事很有名,以致后人称同性恋为“龙阳之好”。

    《战国策·楚策》中的安陵君也有类似情况,他是楚共王的男宠,有人提醒他,色衰会爱弛,应该向王表态,连死也跟随他,就能得到长期的信任与眷顾。他找了一个机会和共王讲了,共王大为感动,封他为“安陵君”。所以,后来同性恋又被称为“安陵之好”。《吴下阿蒙·断袖篇》所记载的“向魋”一段就更生动了:向

魋是宋恒公的男宠,位至司马,很受宠幸。有一次,向魋知道恒公之子公子佗有四匹白色的骏马,想要,恒公就瞒着公子佗,将马的尾鬣染成红色送给了向。以后公子佗知道了,大怒,派人将马取回。向魋很害怕,想逃走,恒公知道后,闭门而哭,眼睛都哭肿了。

    当然,有不少君王的男宠并没有好下场。例如卫灵公的男宠弥子瑕私驾灵公的马车去探母病,论律要砍去双腿,灵公却赞其孝;弥子瑕吃了一口桃子,把剩下的给灵公吃,灵公又说弥子瑕多么关心他。以后弥子瑕年老色衰,灵公对他开始生厌,以上这些事都成为罪状了。(后人因此将同性恋称为“分桃之爱”。此事《韩非子·说难篇》、刘向《说苑》等均有载。)至于卫灵公和宋公子朝的关系,则充分说明了当时宫闱之淫乱。《国语·左传》载,大夫公子朝有宠于卫灵公,而他和灵公之母夫人宣姜以及灵公的夫人南子都发生了性关系。以后怕事情泄露,就勾结了一帮人作乱,逐灵公出去。后来灵公复国登位,公子朝只好和南子出奔晋国。可是卫灵公却因母亲以想念媳妇为由,把公子朝召回卫国。——这一段事实在太无耻了!

    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同性恋的问题上不仅是上淫下,而且有下欲淫上的事。《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生得漂亮,有一次一个小官员一直轻佻地盯着他看,当景公发现此人是因为他生得姣美才这么看时,十分恼怒,要杀这个小官员。于是晏子劝景公:拒绝别人的欲望,是“不道”的,憎恶别人的爱慕是“不祥”的,虽然他意欲于你,但还不至于杀头,景公听后,只说:有这样的事吗?那么在我洗澡的时候,让他来抱我的背好了。另外,《吴下阿蒙·断袖篇》还提到了虽然高为贵族的襄城君,也受不住自己部属的挑逗,而与之相好。

    这些事,都说明了在当时同性恋已成为一股风气。元代林载卿的《诚斋杂记》还记载了春秋战国时期士人阶层中潘章和王仲先从相见到相爱,情同夫妇,甚至同死的事情。他们俩合葬的墓冢后来还长出一棵枝叶相抱的树,可谓死后仍相爱如故,贞诚感天,这棵树也称为“共枕树”。从这件事看,当时社会上一般人士中也有此风,而且还传为美谈。

  不过,在那个时期,也有批评君主们的男风的。如孔子在《论语》中说:“不有祝佗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以色于今之世!”墨子也说:“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贤使能为政,无故富贵,面目佼好则使之,岂必智且慧哉!王公有所爱其色,故不能治百人者,使处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处于万人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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