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畜牧业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只有在人们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时才可能产生。
植物的种植是采集发展的结果。人们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掌握了一些野生植物的生长规律,进行了人工栽培的尝试;与此同时,还创造出适于农业耕作的工具,使砍伐树木、开荒种地成为可能。据我国古书记载,传说远古的时候,有“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又有“神农尝百草水土甘苦”之说。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最早的农业和医药是“神农氏”发明的。其实农业的真正发明者,应是原始社会中主要从事采集活动的妇女们。
动物的驯养,则是狩猎活动发展的结果。由于弓箭在狩猎中的使用,人们能够捕捉到活的动物。随着捕获量增加与食用稍有赢余的情况出现,“拘兽以为畜”的驯养方法就逐渐产生了。
考古发掘资料证明,远在七八千年前,我国黄河、长江流域已有了一定水平的原始农业和畜牧业。一些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的遗址中,除发现有大量的原始农业工具外,还有农作物种子和家畜骨骼。这说明我国农业和畜牧业可能差不多是同时开始的。到距今约四五千年前,我国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已因各地自然条件和资源不同而开始分化。黄河、长江以至珠江流域等地区的氏族部落变成了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和采集渔猎;草原地区的氏族部落则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和渔猎采集;有的靠近湖海或河流的民族部落虽已有原始农业和畜牧业,但仍经营着以采集、渔猎为主的经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