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文松辉)中国目前已发现200多处水下文物遗产点,并确认了70余处沉船遗址。为防范各类海洋开发活动对水下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国家文物局与国家海洋局今日在京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遗产管理、保护、执法等8个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海洋事业的发展。
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童明康副局长,国家海洋局孙志辉局长、王宏副局长,以及两局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同志主持。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和国家海洋局孙志辉局长分别在仪式上致辞,并代表合作双方互赠了礼品。
单霁翔在致辞中指出,我国是海洋大国,水下文化遗产丰富。目前已经发现200多处水下文物遗产点,并确认了70余处沉船遗址。当前,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文化,已经成为沿海地区寻求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关注点和增长点。为防范各类海洋开发活动对水下文化遗产造成破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研究和弘扬中国海洋文化,国家文物局与国家海洋局今后将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战略与规划、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遗产管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执法、国际合作与权益维护、海洋文化建设、协商和日常联系机制等8个方面加强合作。
单霁翔还提到,之前,在国家海洋局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水下考古人员搭乘中国海监船赴南沙群岛进行考察,掌握了南沙海域水文、气候、岛礁分布等大量资料和信息。“南海I号”、“华光礁I号”、“南澳I号”等古船的抢救性发掘工作顺利实施。未来,双方还将结合工作需要,逐步加强水下文化遗产日常巡航和监测监控工作,在我国沿海海域和南海积极选择具有示范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试点项目,逐步探索建立长期、高效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推动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实现工作模式、工作重心、工作思路的转变,丰富我国海洋文化内涵。
孙志辉从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的高度,强调了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文物局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加强合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孙志辉局长指出,国家海洋局将按照协议内容,加强与国家文物局的沟通合作,在海洋战略和经济规划、海洋管理和保护、海洋执法监察、海洋科研调查、海洋灾害预报等方面,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积极支持和协助,共同推动水下文化遗产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弘扬中华海洋文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主管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务和海洋事务的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海洋局的此次联手,将充分发挥文物部门在水下考古、保护和研究方面的主导作用,整合海洋部门在人员、设备和技术方面的显著优势,共同推动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迈进新的发展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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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一直关注和重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2009年9月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山东青岛、浙江宁波相继成立工作基地,带动了环渤海和东海沿海海域水下考古和保护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国培养锻炼了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水下考古人员队伍,建立了较为合理的人才梯队,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