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城改造中,有两个理由常被提及:城市要建设,民生要改善。这话不假。不过,将城市建设、改善民生与古城保护完全对立起来,却有点牵强。
世纪之初,南京就提出过“老城做减法、新城做加法”,明确提出“一城三区”的城市构架,在老城之外建设三个新城区。然而几年下来,新城区的建设力度固然在加大,而老城内的建设力度并没有减弱。这不是人为地制造矛盾吗?
改善民生与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也并非不可调和。“内部居民宜居,外部保持风貌”,古城可以进行活态保护。国内国外,也都有不少成功范例。
借口只是借口,如此而已。不过采访中发现,要保护好古城,反倒有另两个关键难题待破解。
第一,如何建立问责机制、纠错机制,让官员能够自觉遵守古城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心存敬畏。
毁古城、搞开发,经济利益滚滚而来,违法违规的成本却极其低廉,这就导致一些基层政府对老城的破坏式开发无所顾忌。而保护态度的消极,也是一种隐性破坏。2009年以来,南捕厅地面上发生了4起火灾,其中3起都是疏于管理所致;2010年5月,一场大火烧掉了门西胡家花园中最有价值的建筑,也与保护消极有关。
第二,如何在保护老城的同时发展区域经济。
南京市秦淮区是典型的老城区,区域经济排名靠后。有人认为,出路就在老城改造。这种“动力观”与“方法论”大有市场,以至于国务院调查组的“叫停”令都未能阻止推土机的步伐。因此,调整考核方式与经济发展方式,减轻老城区经济压力,必须有更好措施。
老城南被保住了,南京古城的保护也有了法律之盾。然而,古城保护还必须破解一系列难题,才有可能不反弹,不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