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1995年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和1997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又先后提出大型文化遗址的概念、内容和保护要求。大遗址具有价值高、数量多、分布广、面积大的特点,是我国重要的文化资源、教育资源、旅游资源。在我国已公布的235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蕴积着丰厚文化内涵的古遗址、古墓葬约占四分之一,其中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高句丽王城王陵和贵族墓葬、安阳殷墟等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2005年,国家正式设立大遗址保护专项资金,我国的大遗址保护工程正式启动。2006年9月,《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大遗址的保护管理,编制完成100处重要大遗址总体保护规划纲要,建设汉长安城、大明宫、隋唐洛阳城、殷墟、偃师商城等一批重点大遗址保护展示园区。同年,国家文物局发布《“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启动了100处重要大遗址的保护工作。中央财政共投入20多亿元,实施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建成了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初步建立了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确立了由长城、丝绸之路、大运河、西安片区、洛阳片区组成的“三线两片”为核心、100处大遗址为重要节点的保护格局。
随着大遗址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中央和各地也积极构建科学高效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近年来,我国已颁布实施《长城保护条例》,地方各级政府也先后颁布实施了秦始皇陵、隋唐洛阳城等多处遗址的地方性专项管理法规。洛阳大遗址保护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在大遗址保护管理体制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7年以来,随着洛阳、无锡大遗址保护工作现场会和大遗址保护西安论坛、良渚论坛及洛阳论坛的成功举办,大遗址保护的社会认知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地方政府和广大民众保护大遗址的信心和决心明显增强。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引发了对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什么、怎么做、为谁做这些根本问题的深刻思考。大遗址保护工作的持续推动和引领,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做出了贡献。大遗址保护工作也成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热点和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经过对遗址公园建设和保护管理方法的多年探索,2010年10月,国家文物局在四川成都公布了首批12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23个立项名单,并颁布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大遗址保护工作迈入了全新阶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阶段。首次评出的12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集中展现了我国大遗址保护、展示和利用的不同案例,也生动呈现了考古遗址公园理念形成、发展、逐渐成熟的过程。从圆明园、周口店、秦始皇陵的起步,到集安高句丽、殷墟的试点;从金沙、三星堆、汉阳陵的探索,到大明宫、隋唐洛阳城的全面启动,再到良渚、鸿山的规划实施,通过建立考古遗址公园整体保护大型考古遗址的方式逐渐得到人们的关注和认可。
在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过程中,有关各方形成了一致共识: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应以遗址的考古、研究和保护为基础,做好可行性研究和调查论证工作,秉承科学、严谨的态度,以保护展示遗址本体及其内涵和价值为根本目的,根据不同遗址各自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展示方式。各类设施及景观设计应以遗址内涵和价值的保存与展示为前提。这些共识,确保了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遗址本体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真实性、完整性的保存。
附: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
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共12项):北京——圆明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周口店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吉林——集安高句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江苏——鸿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浙江——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河南——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隋唐洛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四川——三星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金沙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陕西——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秦始皇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共23项):山西——晋阳古城考古遗址公园;辽宁——牛河梁考古遗址公园;吉林——渤海中京考古遗址公园;江苏——扬州城考古遗址公园;江西——御窑厂考古遗址公园;山东——南旺枢纽考古遗址公园、曲阜鲁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大汶口考古遗址公园;河南——汉魏洛阳故城考古遗址公园、郑州商城考古遗址公园、三杨庄考古遗址公园;湖北——楚纪南城(含八岭山、熊家冢)考古遗址公园;湖南——长沙铜官窑考古遗址公园、里耶古城考古遗址公园、老司城考古遗址公园;广西——靖江王府及王陵考古遗址公园、甑皮岩考古遗址公园;贵州——可乐考古遗址公园;陕西——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秦咸阳城考古遗址公园;甘肃——锁阳城考古遗址公园;新疆——北庭故城考古遗址公园;重庆——钓鱼城考古遗址公园。
(本报记者刘修兵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