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隆基《孝经·序》原文
朕闻上古其风朴略,虽因心之孝已萌,而资敬之礼犹简,及乎仁义既有,亲誉益著。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知孝者,德之本欤?
《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朕尝三复斯言,景行先哲,虽无德教加于百姓,庶几广爱刑于四海。嗟乎,夫子没而微言绝,异端起而大义乖。况泯绝于秦,得之者皆煨烬之末;滥觞于汉,传之者皆糟粕之余。故鲁史《春秋》,学开五传;《国风》、《雅》、《颂》,分为四诗。去圣逾远,源流益别。
近观《孝经》旧注,蝽驳尤甚。至于迹相祖述,殆且百家。业擅专门,犹将十室。希升堂者,必自开户牖。攀逸驾者,必骋殊轨辙。是以道隐小成,言隐浮伪。且传以通经为义,义以必当为主。至当归一,精义无二,安得不翦其繁芜,而撮其枢要也。
韦昭、王肃,先儒之领袖。虞翻、刘邵,抑又次焉。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在理或当,何必求人?今故特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约文敷畅,义则昭然;分注错经,理亦条贯。写之琬琰,庶有补于将来。
且夫子谈经,志取垂训。虽五孝之用则别,而百行之源不殊。是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具载则文繁,略之又义阙。今存于疏,用广发挥。
二、李隆基《孝经·序》译文
我知道在其上古的民俗风气淳朴而行事简略,虽因心之不言而行已经萌发,然而天生尊重之道德规范犹其简要,涉及到仁义也就有了,亲近父母之名声更加显著。故之圣人知道不言而行之身教可以教育其人,因此由于严格用以教育尊重之道德规范,因此事亲以教育仁爱。于是以先后之序改变诚心尽力之道而显著,立身扬名之道义明显。孔子曾说:“我的志向在《春秋》,我的行为在《孝经》。”是因为知其不言而行者,这不是道德之根本吗?
《孝经》中说:“从前圣明的君王是以不言而行之神道治理天下的,即便是对极卑微的小国的臣属也不遗弃,更何况是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不这样做行吗?”我曾经再三反复思考这句名言,佩服从前圣明的君王而践行先前哲人之道,我虽然没有用道德引导百姓,或许将近,差一点广泛喜欢用刑于国内。哎!,孔夫子不在而微言大义也不见,异端邪说起而之大义却不名正言顺。何况“孝”毀灭于秦之焚书,得之者皆烧灰之末端;注释古典发端于汉朝,注释“孝经”之文,均是其糟粕之剩余。因为鲁史之《春秋》,其效法开启左氏 、公羊 、 谷梁 、 邹氏 、 夹氏 五家五传;犹如《诗经》被后世分为《国风》(一)、《雅》(二)、《颂》(三),并且对《诗》分为四《诗》一样。去除孔圣人之志孝精神越来越远,殊不知源与流之区别就更大了。()
近来观阅对《孝经》过去之注解,与“孝”的本义相背,其错误之论说尤为严重。至此於踪迹相寻,源于汉初孔安国对《孝经》之著述,言近且上百家,名目其多。从事“孝经”著述者自作主张独立门户,自成一家,犹其是将“孝”之事亲推行到家家户户。未入门就希望升夫子之堂者,必擅自开门凿户。今注解《孝经》者,攀附孔夫子神速之道,必驰骋於悬殊之距而不知无所其从。是以对“孝”其义之小见解所遮蔽,其花言巧语之夸张,遮蔽住了孔子所论“孝”之大道。。并且以注解“孝经”之意为其经旨;以旨之裁断,则必然以说理为主。最恰当的应该是归於“孝”之核心一,“孝”的精妙之义,不言之教独一无二。何不去繁就筒,而择其要抓其纲?况且著解《孝经》则以通畅其经旨为其重要。
韦昭、王肃,是先儒之领袖;虞翻、刘邵,抑等而下之。
刘炫阐明明孔安国之注本,陆澄讥笶郑玄“孝经”之注释。
。郑玄“孝经”之注是否在理或恰当,何必责难人?现因特举韦昭、王肃、虞翻、刘邵、刘炫、陆澄也这六家,其注之异同,再综合《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五经之旨意;五经言言简约而且互通,其意思明显。经注虽然分章不同,其理不错乱而条理一贯。今言以此所注《孝经》刻在玉石之上,则有所裨补於将来学者。《孝经》一章之中,凡有数句者;一句之内,其意思既有本句之义,又有本章之义,二者兼之而明确。其作注之本则繁琐,若简略之“孝”之大义又不能体现。现存所疏之义,对其“孝”之大义予以充分之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