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神曰
天之神在日
人之神在目
光照万物舒畅四体
眼明则神清
眼昏则神浊
清则贵浊则贱
人有一分神
一分衣禄
十分神
十分衣禄
无神者不贫则夭
眼有瞟视亦有近视
二者聪明而贵
有凶恶而贱
观人之法
先取其神
次取其形
可辩其贵贱矣
陈抟曰
神者眼为精神
天一生水为精
地二生火为神
精和者然后神从之
是形出于神而为形之表
故
形以养血
血以养气
气以养神
形全则血全
血全则气全
气全则神全
是知形能养神托气而安也
气不安则神暴而不安
能安其神
其为君子乎
寤则神游于眼
寐则神处于心
神居形内不可见
气以养神为命根
人之喜怒
人情未发时其神气先现
于表也
经云
神虽出于目之径路
然而又有可得
其盖者多矣
能推其神
则知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