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理解中,古代一直都有“杀人偿命”这种想法,毕竟人是被凶手杀死的,这样严重的损失要如何弥补,那就只能靠自己的命了。然而,在《水浒传》当中,武松一连杀了两个人,潘金莲和西门庆,但是为什么最终武松却没有被判死刑,而是得以保留住自己的性命呢?武松杀人却得到了这样的判决,这中间有什么原因吗?
1.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道理,武松为长兄武大郎报仇,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就算潘金莲和西门庆这对奸夫淫妇毒害了武大郎,那也该宋朝的律法来管,并且武松还是知法犯法,试问为何武松最后没有被判死刑?这与供词有关。
对于武大郎的死,看过《水浒传》的都很熟悉了,王婆、潘金莲、西门庆都是凶手。接着武松出差回来了,武松虽有所怀疑,但是武大郎的尸首已经化为了骨灰,不过老天有眼,武大郎死了,要打死亡证明,这县衙验尸的仵作何九叔留了一手,留下了武大郎的一根骨头。
作为仵作何九叔一看武大郎的死状,就知道武大郎是中毒而死,话说这何九叔怕武松回来,这留一手还真留对了,武松开始查找哥哥武大郎的死因,出了灵堂头一个找的就是何九叔,武松来到何九叔家,两个坐在桌子上,武松还没说话,就拿把尖刀插在了桌子上。
何九叔本就做贼心虚,赶紧就把那根发黑的骨头和西门庆贿赂他的银两拿了出来,武松叫何九叔作证,还找到了卖梨的郓哥,了解了武大郎是因为去捉奸,被西门庆踢伤,这才生了病,不用推理了,也知道是潘金莲毒杀了亲夫,于是武松就叫何九叔和郓哥去县衙作证。
2.本来武松是想用宋朝的律法为兄报仇的,可惜县官和有钱的西门大官人穿一条裤子了,还劝说武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大家说武松这口气能不能忍?当然不能忍,于是武松决定自己报仇,杀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割了两人的人头去祭奠武大郎。
不过王婆没有被武松杀死,都知道武松乱拳能打死老虎,可能只会觉得武松是个勇士,却不知武松也是很聪明的,他为兄报仇不是怒火冲过了头,武松在用人头祭奠完兄长后,还找来了街坊四邻作证,并拉着王婆去县衙自首。
武松拉着王婆来到县衙,县官开堂审问,一审之下王婆把什么都招了,给潘金莲和西门庆搭桥牵线,出毒计用砒霜毒死武大郎,加上有街坊四邻的作证,武松杀死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事也都审问完了,县官就命人拿长枷锁了武松和王婆收入监牢。
3.按理说剧情发展到这,武松杀人的事已经很明白了,杀人偿命不是,可很快就有了转折点,书中说这县官念武松是条好汉,于是篡改了供词,改为武松想祭奠亡兄,但是嫂子潘金莲不让,潘金莲把灵床给推倒了,武松为护兄与潘金莲斗殴,不小心打死了潘金莲,然后奸夫西门庆来维护潘金莲,又发生斗殴,然后被武松打死了。
武松为兄报仇杀死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供词就变这样了,接着县官让衙役把武松和王婆押往东平府,这府尹一看供词也对武松心生怜悯,又改了武松和王婆的供词,把罪又改的轻了,还叫心腹送了一封密书给京城刑部相熟的官员,让其把这案子直禀告省院官,直接给武松定罪,罪名如下:
据王婆生情造意,哄诱通奸,唆使本妇下药毒死亲夫。又令本妇赶逐武松,不容祭祀亲兄,以致杀伤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伦。拟合凌迟处死。据武松虽系报兄之仇,斗杀西门庆奸夫人命,亦则自首,难以释免。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奸夫淫妇,虽该重罪,已死勿论。其余一干人犯,释放宁家。文书到日,即便施行。
4.书生说到这,大家知道武松为何没被判死刑了吧,可是大家不觉得奇怪吗,这个阳谷县县官刚开始不接受武松的状告,后来怎么就主动为武松减轻罪责篡改供词?大家想下这县官怎么就突然变成一个好人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武松被押到东平府判死刑,武松不服上诉说出自己状告无门之事,这县官会有什么下场?于是这县官来了一个大事化小,不过王婆成了众矢之的了,也算恶有恶报,拆散别人家庭这种缺德事都干的出来,简直是死有余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