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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云之狱和司马光到底有什么故事?

说到司马光吧很多网友都知道这个人也还是很有意思的,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就是司马光砸缸这件事情了吧,其实司马光到最后都有做到丞相这个大官了,所以说司马光也还是很厉害的一号人物了,那么其实司马光这个人啊有点点问题,最近就有人说了阿云和司马光有不得不说的秘密,这是什么秘密呢?下面跟随小编来揭秘看看吧!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让他的名声广为流传。还有一个关于他的故事,更加精彩,也让人深思,这个案件就是宋朝有名的“阿云之狱”。这里说的阿云,就是司马光当上宰相后杀掉的那个女子,他为什么要杀这个与他无冤无仇的女子呢?

阿云是登州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女,年不及十五,生得白嫩俏丽,柔弱不经事,父亲早丧,去年又死了母亲,家贫如洗,无以度日。阿云的叔叔为了弄两个钱,欺负阿云年幼,竟然不顾阿云母丧未满,强行作主,将阿云许配给了本村老光棍韦大宝。

韦大宝长相难看,让爱美的阿云不忍直视,因此,她非常不满。倔强的阿云,不想就这样毁掉自己的一生,思前想后,她决定冒险自救杀了韦大宝。

一天,阿云独自来到韦大宝家,韦大宝只有一间破草房,门一推就开,此时韦大宝正在屋里睡觉。阿云壮了壮胆子,举刀乱砍,但是阿云身体太过弱小,连砍了十余刀,也没能把韦大宝杀死,只是“断其一指”。

韦大气不过,直接报官。阿云怕受刑,直接招了。本是个简单的案件,但是按照大宋的伦理道德却有点不好办。首先古代以孝为先,阿云还在守孝期间,所以婚约是无效的,这就不存在谋杀亲夫的罪名,其次阿云是被叔父逼迫结婚的,这门亲事并不合法。

按照大宋法律谋杀就应该判死刑,可审这个案件的登州知府许遵觉得死刑太重,也不合理,为了得到公平地审判,他将案子报到了大理寺。但审刑院和大理寺一致批驳许遵的判决,不顾情节,改判阿云“违律为婚,谋杀亲夫”,处绞刑!

许遵不服,再次上奏,这次许遵从另一个角度来为阿云辩护,请求高等法院考虑到阿云受审时主动供认犯罪事实,应以自首论处,“以按问欲举,乞减死”。案子被交到了刑部,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刑部级别比审刑院高一级,刑部对此案的判决与审刑院和大理寺相同,还是要勒死阿云。

正在这时,许遵被提拔到大理寺工作,针对刑部的判决,许遵指出:“刑部定议非直,云合免所因之罪”,即刑部的判决也是不正确的,阿云应该从轻发落,如果不论青红皂白,“一切按而杀之”,就会“塞其自守之路”,不符合“罪疑惟轻”的断案原则,请刑部再议。

御史台的官员知道了这个事,指责许遵妄法。“遵不伏,请下两制议”,也就是请朝廷将案件发给翰林学士们讨论。

从死刑变为有期徒刑,这并不符合大宋的律法,于是御史台将这个案子上报给神宗皇帝,认为这个许遵不根据律法办事,利用自己的权力乱判,皇帝听了许遵和御史台的各自辩解之后不好下定论,就将这个案子交给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来判。

我们都知道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的政治意向是不同的,王安石喜欢变法,认为变法能让国家变得富足,而司马光是保守派反对变法,在朝廷两大派系经常争来争去,不过最终还是王安石赢了。

王安石主张不杀,司马光执意要杀。早在此案发生前的当年七月,宋神宗曾颁布诏令说凡是谋杀被害人致其受伤,司法官经审问,将要纠举时,罪犯自首,依照谋杀罪减刑二等论处。审刑院、大理寺判阿云死罪,并以违反服丧期间不得婚嫁的律文为由奏报皇帝裁决,皇帝在承认此判决的基础上赦免了阿云死罪。

于是阿云被免死罪,没过多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回家后的阿云又重新嫁人生子,案子似乎真的结束了。

宋神宗元丰八年 ,67岁的司马光终于当上了宰相。司马宰相上台后,又将这一起陈年老案翻了出来,重新进行审理。审理的结果是,将案中原来已经释放回家的阿云改判死刑,并立即斩首示众。

此时距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7年。为何已经过去了这么久,还一定要置她于死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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